原标题:“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思路”等6则 韩庆祥: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思路 一是主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框架内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治国理政主要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二是目标:实现中国梦。从国际维度看,中国梦就是和平发展之梦、合作共赢之梦;从国家和民族维度看,中国梦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从民众和公民个人维度看,中国梦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从所要达到的目的看,提出中国梦,是为了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赢得广泛认同。三是理念:人民幸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要求。在国家、民族、人民三者关系中,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是前提和基础,人民幸福是落脚点和目的。四是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攻坚克难”,讲的是“打什么”;“敢于担当”,讲的是“是否敢打”;“凝聚力量”,讲的是“如何打”;“从严治党和科学治党”,讲的是“把铁打好”。五是路径:破解“四大危险”、唱响“中国声音”。以鲜明的“问题意识”、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敢于担当”的精神,直面我们党面临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以大无畏的勇气,把破解“四大危险”并使自身硬,作为治国理政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注重从正面唱响中国梦,彰显“中国元素”,树立“中国形象”,坚定“中国自信”。六是重心: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力求用积极方式来解决消极问题。以政治上的“硬”、文化上的“聚”、社会上的“和”,攻经济上的“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促进社会稳定。七是支点:促进公平正义。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起来以后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以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根基。(《光明日报》2013年11月9日) 胡鞍钢: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三个关键词 首先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意义非凡,是因为它能够形成一整套优势互补的制度,使发展更为全面、协调,综合、平衡,互补、互利。三中全会后中国从之前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转向全面深化“五位一体”改革,将是未来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其次是“升级”。一是指经济升级版。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了,正在向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迈进,经济质量还要进一步升级。二是指开放升级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造开放新红利。三是指改革升级版,除了要继续进行使经济更具活力、更具效率的改革,还要推动绿色改革以及更加公平、更具可持续性的改革。第三是“与时俱进”。这个“时”也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指“时代”。中国正处在迅速崛起的时代、伟大复兴的时代、世界主流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二是指“时势”。未来十年世界大势的基调将是中国的进一步崛起。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体、经济体、科技实力国、综合国力国、文化强国。三是指“时机”。过去三十多年,中国抓住“天时”、“地利”,如采取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资,“让世界投资中国”,中国企业学会“与狼共舞”;今后,中国将更加积极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企业将学会“与世界共舞”,实现“让中国投资世界”,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将成为跨国公司。中国的改革并不像有些人评价的那样出现了所谓“停滞”或“倒退”,不是越来越“关门”,反而越来越“开门”,实行全面的对外开放,大步地走向世界。(《北京日报》2013年11月18日) 周少来:中国的民主是秩序、效率和民主协同共进的民主 第一,有秩序的民主。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证明:秩序和稳定是发展的前提。作为最大的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由政党和政府启动、组织和领导的,是自上而下地持续推进的。以中国共产党为组织和权力核心的中国政治制度和运作机制,保证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有序推进,保证了中国民主的有序发展。这是一些陷入混乱、动荡的发展中国家所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下,中国现代化的各项改革开放事业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有序发展。第二,有效率的民主。当代中国60多年来的现代化进程,建立和发展了一系列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既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行使,又保证了国家机关的高效运转和法律政策的有效执行,是一个有效率的民主制度。这不仅体现在政治系统的高效运作中,也体现在有效的社会动员、国家整合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中国现代化的全面进步,就是明证。第三,是秩序、效率和民主协同共进的民主。从制度特征上来看,当代中国民主的特征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由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所决定,也为中国现代化现实发展所需要。从功能特征上来看,中国为了完成最大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重任,中国的政治制度必须发挥秩序、效率和民主协同共进的政治功能。中国民主政治中的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特征,正是为了保证秩序、效率和民主协同共进的政治功能的发挥。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为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政治保障和动力源泉,这也许是“中国谜团”的“谜底”之一。(《红旗文稿》2013年第22期) (美)皮特·鲍泰利:中国开启一党民主制先河 根据西方的普遍逻辑,必须有多党制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但是一党制运转有其优点,那就是能够利用过去的经验教训,政党有很强的决策能力,而这些恰恰是多党制的缺点。在多党制下,人们的视野局限于如何赢得下一届选举的胜利,但是一党制没有这种顾虑。中国有长远的目光,真正地在实施自己的规划,这是只属于中国的特点,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能真正做到。这部分归功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部分则归功于政治体系。如果能够做到创建真正的法制体系,将党的权力和法律的权力分开来;在党内有激励性的机制,人们不仅需要领导的喜欢,还需要下属和民众的支持,才能获得提拔;给新闻言论足够的空间,就可以在保留一党制、国有企业的同时,拥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体系。相比之下,在美国,有许多人对于政治体系的不作为表示了焦虑和愤怒。在过去五六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国会的情况非常不妙,无法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例如教育、移民、财政改革、政府借款、医疗改革等所有你能想到的大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中国的政治体系并不是最好的,它也需要改革,但美国自身有不少的问题,民主没有良好地运行。美国现在有两个主要的政党,尽管宪法没有规定不能有其他的大党,但是现实就是如此,而且两个大党也在维护这种所谓的“两党制”。但是两党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张。似乎两党的目的只是击败对手,而不是领导整个国家。或许中国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通过一党制来实现民主的国家,尽管之前没人做到过。(《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12月12日) 孔根红:民主失灵是美国政治制度的固有缺陷 首先,选举制度的畸形发展导致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竞选保障执政的合法性,通过两党轮流上台维持政策的合理性。然而,经过民主、共和两党长期的相互缠斗,美国选举制度早已偏离初衷,政党和政客奉行“选票至上”理念,将赢得选举胜利作为自己的核心目标,为打击竞争对手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惜绑架国家长远利益。其次,政党两极分化引发“否决政治”横行。美国民主、共和两党都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在意识形态上没有根本性分歧,理念目标也存在很多趋同之处,历史上跨党派合作屡见不鲜。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两党开始渐行渐远,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政治“极化”现象日趋严重。政见和理念的极端化导致“否决政治”突出,“边缘政策”盛行,两党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为斗争而斗争”,府院工作效率效能和政治责任感明显下降。美国已有十余年未能按时批准通过合理的预算案,两党在国会中运用“阻挠议程”、“结束辩论”等非常规、对抗性议事手段犹如家常便饭。再次,极度分散的权力体系对合理施政形成巨大障碍。美国在建国之初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基本权力架构,这套精心设计的权力制衡机制,如今沦为民共两党恶斗不止的工具。随着美国政治极化不断加剧,两党热衷于滥用各种制度杠杆为对方设置障碍,极大地降低了国会和政府运行效率。最后,民主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在美国政治体制下就连这一原则都难以得到彻底贯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仅代表全国10%人口的参议员就可以使一项事关全体美国人的议案无限期搁置,导致“立法瘫痪”。曾提出“历史终结论”的美国学者福山不无担忧地指出,美国的制度“就是为僵局而设计的”,令人更容易阻止行动,而不是做出具有前瞻性的决定。(《党建》2013年第11期) 华益文:日本在“照妖镜”前现了形 《开罗宣言》不仅像一块“镇妖石”压在日本军国主义者身上和心上,而且像一面高悬的“照妖镜”。用这面镜子照一照日本,就很容易发现,日本是个“坏孩子”,至少有三个方面在违背《开罗宣言》精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其一,否定和美化侵略战争。《开罗宣言》开宗明义,“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这个历史文件用“侵略”一词将日本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然而,日本不断掩盖、扭曲侵略历史,甚至颠倒是非,装成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历史翻案动作频频,尤其是安倍晋三再次上台后,右翼势力更是变本加厉,要将“侵略”二字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并且极力宣扬以军国主义思想为灵魂的极端民族主义。其二,打破和平宪法的束缚。《开罗宣言》提出的“惩治日本侵略”精神体现在日本战后形成的和平宪法,以使日本丧失再次发动对外战争的能力和机制。然而,日本在突破和平宪法束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特别是在过去10多年,日本屡次在军事战略、防务政策和军力发展等方面谋求突破,为日本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打开方便之门;并在自卫队“正名”、防卫厅升格、防卫指针修订、军事装备升级换代、日美同盟加强等方面动作频频。安倍更是高调推动“修宪”,妄图最终把制约日本军事力量走向扩张的各种政策因素一一消除。其三,企图固化对钓鱼岛的窃据。根据《开罗宣言》等国际法律文件,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同台湾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开罗宣言》明确要求剥夺日本“以武力和贪欲攫取之土地”,确认日本“窃取于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日本作为战败国,试图把非法窃取钓鱼岛变成合法拥有,甚至上演“购岛”闹剧,这本身就是对《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的公然违反,对现有国际法和战后秩序的公然漠视。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避而不提《开罗宣言》,也不提《波茨坦公告》,正说明了在《开罗宣言》这个“照妖镜”前的心虚。(《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