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9日讯(记者 彭科峰)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的一纸禁业罚单,为大众提供了一个最新案例。时任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梅铺支行副行长卫锋,因为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今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卫锋因欠下赌债铤而走险,违规办理冒名贷款后,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用于还债等,已获刑一年。
赌博害人!湖北一农商行支行副行长“以贷还赌债”被禁业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十堰监管分局发文称,卫锋(时任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梅铺支行副行长),因为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
财联社记者查询获悉,卫锋,男,1985年出生于湖北省,大学本科,案发前系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梅铺支行副行长。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2017年12月21日被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3日被执行逮捕。
据相关文书披露,卫锋在担任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梅铺支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于2017年2月份冒用徐某、石某等多人的名义,伪造贷款资料,挪用该支行资金共计人民币212000元归本人使用,用于赌博或偿还赌博所欠债务。2017年9月18日,其犯罪事实被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在对该支行审计中发现而案发。戒指2018年4月10日,卫锋所挪用的资金尚有178964.75余元未退还。
在审理环节,卫锋表示自愿认罪,提出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指出,卫锋身为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经查,卫锋实施犯罪行为后,不具备主动投案情形,不能认定为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卫锋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其退赔被挪用的资金人民币178964.75元。
近年来已有多名银行人因赌博获刑并遭禁业
近两年来,银行业已经有多名员工因为挪用本行资金、办理冒名贷款用于偿还赌博所欠下的债款或继续赌博,最终案发后获刑入狱,并遭遇监管部门处罚。
比如,2023年4月,原银保监会防城港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刘泉因为“侵占单位诉讼执行款”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而据相关文书显示,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间,刘泉利用担任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与法院对接原告执行案款的发放工作时,擅自将执行案款予以截留,并用还债、赌博等,截止案发时给防城信用社造成41203057.76元的巨额损失。2022年7月15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应判决,裁定刘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23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信息,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员工霍彬峰被终身禁业。
相关文书显示,2015年至2020年期间,霍彬峰曾担任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旗下支行行长职务。2018年底开始,霍彬峰因参与网络赌博,已经负债累累,情急之下动了歪心思。2019年6月至11月,霍彬峰在担任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负责业务管理、贷款审批等职务便利,以仅帮忙完成贷款任务、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等理由,让不明真相的亲友曹某、王某甲等10人提供相关资料后在银行办理“薪易贷”贷款,后霍彬峰将该10人贷款共计1849772.50元归个人使用,并用于网络赌博等。此外,霍彬峰还以借款周转、帮忙完成储蓄任务为名,骗取6人钱财300多万,全部用于赌博等。
2021年,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决,霍彬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