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002602)处罚落地,多年财报虚假记载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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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7日,浙江世纪华通(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多年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世纪华通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此前,赵敬国律师团队已递交多批投资者诉世纪华通虚假陈述案件。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9年4月27日-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世纪华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世纪华通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6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11月7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4月27日-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世纪华通因年报虚假记载等被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世纪华通:于2019年4月27日-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世纪华通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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